
公告日期:2025-08-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的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佳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力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5 年 1-6 月,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督导公司规范运作、现场核查、发表专项意见等。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公司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如定期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权益分派等公告文件,保荐机构均履行了事前审阅程序。
核查公司拟修订的制度文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每月获取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
审核公司三会相关文件,督导公司按照治理制度要求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已于 2025 年 8 月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募集
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2025 年 1-6 月,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证监局、北交
所要求,对力佳科技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出具的专项意见包括《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1-6 月,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
方面不存在问题,不存在控制权变动、对外担保、购买出售大额资产的情形,发行人及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不履行承诺等
情况。
四、其他事项
2025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不存在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毕辉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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