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20:23:53 股吧网页版
力佳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
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
整体制度规范的需要,有权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各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一)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等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

(四)查阅子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如有)、监事会会议记录(如有)等子公司重要文件;

(五)子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子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如其他法律文件对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公司享有按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做出后,参会董
事或股东代表必须及时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经到会董事签名或各股东盖章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子公司发生涉及工商登记备案事项变动的情况,应将相关文件及
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
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
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十条 按职能部门管理分工,公司主要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履行的管理职
能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子公司规范治理、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公司财务部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负责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合并及财务信息收集和整理,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动态跟踪与评价和指导;

(三)公司其他部门可以在职能范围内制订相关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垂直指导。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管理事项,子公司应将该事项形成的材料分别向所涉及部门报备。

第三章 财务、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从事的各项财务活动不得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以及公司财务部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