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分析师会议;
(四)业绩说明会;
(五)公司网站;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座谈、现场参观;
(十一)路演;
(十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十三)其他方式。
第八条 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使参会股东和未参会股东有平等的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除现场会议外,积极地通过网络服务方,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 切实做好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及财经媒体等传播媒介、相关政府机构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的接待工作,设立专人接待来访、专线电话接听咨询,并应保证对外联络、接待渠道畅通。
第十条 重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络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准确地向外界提供公司信息,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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