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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20:09:31 股吧网页版
众诚科技: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并更名为<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的职责,保障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 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 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国家公 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聘任经理的,
该聘任无效。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副经理由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予以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经理本
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 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合同规定。

经理、副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以连任。
第三章 经理的职权

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管理控制和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如遇公司重大财务支出款项、审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费用开支,须向董事会汇报;

(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九)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副经理作为经理的助手,受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经理负责;

(二)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经理受经理委托代行经理的职权。
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经理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经理对
经理负责。

第四章 经理的职责和义务

经理、副经理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不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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