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5-086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
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高 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凯德石英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应有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
董事的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以下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2% 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关联交易;
3.《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之外的提供担保事项。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〇)制订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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