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迅安科技”)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已搬迁至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关路 1 号。为提升资产运行效率,盘活
存量资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488.00 万元(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交易价格出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318 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附属设施。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8,484.19 万元,
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30,349.60 万元。公司拟出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 318 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附属设施,交易对价为 2,488.00 万元,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46%,占公司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8.2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此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聚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五一路 31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8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项秉聚
实际控制人:项秉聚、王玲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
医疗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兽医
专用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
器仪表销售;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180,000 元
实缴资本:0 元
财务状况:
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 318 号的老厂区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附属设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 318 号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有的位于常州市五一路 318 号工业用途房地产,其范围为房屋及占用的土地,含土地上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具体为: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
地,土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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