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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7:45:09 股吧网页版
华强方特:关于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4793 证券简称:华强方特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道强、张恒春、张泽宏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供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小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
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中心、审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资金管理中心,由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工作小组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第二条 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财务中心、审计中心、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督促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按时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小组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定活互转等方式,测试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及时效性;对财务公司提供结算、贷款等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及服务质量等进行客观评估,对于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形(如有)进行重点关注并要求财务公司提供合理解释;及时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及监管部门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小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
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风险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资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华强集团及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风险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风险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和临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一)在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领导小组通过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二)在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应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领导小组通过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风险情形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公司及监管部
门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董事会。对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七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
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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