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 下简称“公司”)。
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系由9名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
91330400559682372X。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市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 经中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91330400559682372X。
公开发行股票 23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原第二条拆分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300 万股,
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见第十三条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艾能聚光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艾能
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ZHEJIANG ENERGY PV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ENERGY PV
TECHNOLOGY CO.,LTD.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盐县澉浦镇六里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盐县澉浦镇
集镇翠屏路北侧 六里集镇翠屏路北侧
邮政编码:31430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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