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持续战略性管理行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本公司相关的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四)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五)诚实守信原则;
(六)互动沟通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设立尊重投资者、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
(三)建立良好的信息汇集和披露机制,不断完善公司的战略结构;
(四)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建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工作对象是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市场研究人员、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充分、有效、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外,在阶段性地保护涉及行业竞争的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还应不断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加信息量,提高透明度,并于第一时间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进行披露,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宗旨;
(二)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经营管理信息和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新产品和新项目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三)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四)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所共有的观念、价值取向以及由管 理制度和管理观念构成的管理氛围;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分析师会议;
(四)业绩说明会;
(五)公司网站;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座谈、现场参观;
(十一)路演;
(十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十三)其他方式。
第九条 认真、按时组织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