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5-071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北交所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
补新的委员人选。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原审计委员会委员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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