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1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
营绩效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制。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同时兼任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奖励薪酬组成。
(一)基本年薪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奖励: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
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等。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停止享受津贴、解除职务等处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
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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