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08 月 25 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更好的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 关于确认 2025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
及经营需要,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程
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财务监督、关联交易审查及董高履职评估等原监事会职权的安排,符合优化治理结构的监管导向。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独立意见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 关于修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配套的《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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