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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5:33:37 股吧网页版
通领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
票数为 0 票。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
票数为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现波、樊健、王宏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公告编号:2025-069

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公告编号:2025-069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单方面认为必要时行使董事会赋予的任一职权。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决定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上述中介机构聘用期限及费用由委员会决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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