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相关内控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相关内控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现波、樊健、王宏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理层的管理行为,确保经理层
充分履行管理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依据《公司法》和《上海通领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的任免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长提名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由董事长、总经理提议任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职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或经理层的其他职务。
第八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也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十条 正确处理股东、企业、员工的利益关系。在拟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认真听取各位董事意见,按规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董事会决议。在审计委员会要求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有关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和盈亏情况或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十二条 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领导,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 注重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和行业市场的分析研究,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第十四条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 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六条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文化素质,努力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董事会决议、董事长决定执行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初稿,并汇报予董事长审批;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初稿,并汇报予董事长审批;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初稿,并汇报予董事长审批;
(六)执行董事会决议、董事长决定;
(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总经理职权的实施,受股东会、董事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