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5-105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 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科润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
辅材料铜和热卷板期货,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 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成本,不得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一)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能进行场内市场期货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或场内期权交易;
(二)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段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三)公司应当以本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应当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使之不断完善,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期货小组”),期
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和其他部门参与共同完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关事项。
第七条 公司期货小组主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小组成员包
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供应部、证券投资部等相关人员,专人专岗,董事长为期货小组负责人。
第八条 期货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套期保值产品现货及期货市场信息收集、研究、分析,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方案》;
(二)负责制订《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三)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工作,包括开销户、交易软件及行情软件的申请及使用,银期转账的绑定等准备工作,由财务部出纳负责;
(四)负责公司的库存及销售统计,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库存,
零散的销售,中长期的订单敞口,新增的订单等每日统计,计算库存敞口,做成报表,由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五)负责期货交易额度申请及额度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每日审核期货持仓和库存敞口是否和《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方案》一致、期货账户的资金风险度情况、有无《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方案》外的期货交易、期货持仓月份是否合理等日常业务,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六)负责期货交易,根据《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方案》,结合公司订单和库存敞口变化情况,进行期货开、平仓操作,根据期货账户的风险状况,提前向指定人员进行资金调拨申请,由财务部出纳负责;
(七)保持与期货公司的有效沟通联系,协调处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外部重大事项,并定期向公司经营层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八)负责套期保值资金的进出,累计入金不得超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授权金额,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九)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确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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