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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16:47:16 股吧网页版
康普化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60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名时需提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提交股东会选举;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并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
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认真
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三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第十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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