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罗辑 欧毅 唐明利
顾立冬 庄倩 赵桂斌
崔彦军 唐英凯 彭刚
全体监事签名:
张燕 陈菁 丁杰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米霞 刘平 李志远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20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 3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37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8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4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41
第五节 声明......42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4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4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45
五、验资机构声明 ...... 4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发行情况报告书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优机股份、发行人、上市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开源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
《发行与承销细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
《可转债细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四川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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