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120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委员;战略委员会
临时会议于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委员主持。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召集人负责发出委员会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通知的日期。发出的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委员会会议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也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和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
式。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
战略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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