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7:《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
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现金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四)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监控、核算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六)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方
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资金闲置情况做出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性评估,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的净资产的50%或不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超过以上比例和金额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的委托理财方案在具体运作时,按以下程
序进行:
如委托人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投资申请,申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投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根据投资额度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如委托人为公司,直接由财务部进行风险投资评估和可行性分析,投资总额达到公司董事会权限的,需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投资总额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不相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九条 公司建立委托理财报告制度。公司财务部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
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本月委托理财情况。每半年度结束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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