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21,7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8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827,668.7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09,032,331.25 元。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7 日、2023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560 号及天职业字[2023]4436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了《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作了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户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 591180346336 3,511,311.36
有限公司益阳 CD003250225164087【注 1】 15,000,000.00
分行 CD003250225160033【注 1】 50,000,000.00
CD003250313084036【注 1】 15,000,000.00
合计 83,511,311.36
注 1:该账户为 591180346336 账户的子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5,860,000.00
减:发行费用 16,827,668.7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9,032,331.25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
截至本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7,363,913.88
加: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未使用募集资金
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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