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科创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科创新材签订《持续督导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北京证券
并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北京 2025年半年度科创新材未发生按有关
3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半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
4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科创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新材业务情况,对科创新材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2025年半年度,保荐机构督促科创新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材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
6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科创新材依照相关规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 、董 事会、监事会 议事
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规范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严格执
等 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建立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公 司已按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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