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5-057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而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在独立董事未提出辞职的情况下,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十六)决定如下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股东会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七)决定如下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股东会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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