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3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3:《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海威贸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指与公司有《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的一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除外)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四)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五)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
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八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九条 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有真实交易背景。
第三章 管理责任和清收措施
第十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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