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15:32:13 股吧网页版
龙辰科技: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增资事项一:

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其以现金增资 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20,000 万元,公司持有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

增资事项二:

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7,700 万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其以现金增资 2,3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公司持有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 大资产重组》1.2 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林美云

控股股东: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林美云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隆路 16 号

注册地址: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隆路 16 号

注册资本:77,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林美云

控股股东: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林美云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详见“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基本情况”。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03,685,437.79 元,净资产为 85,140,296.98 元,2024 年年度营业收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