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17:21:40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关于为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48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国远智盈有限公司(简称“国远智盈”)和国远慧强有限公司(简称“国远慧强”)为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启航中福一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启航一号”)和启航中福二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启航二号”)为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金租”)全资的两家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公司。国远智盈和国远慧强分别在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简称“芜湖船厂”)在建一艘 8.9万载重吨散货船,现国远智盈和国远慧强拟向中银金租申请上述两艘在建 8.9万载重吨散货船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中银金租以其全资 SPV 公司启航一号和启航二号作为业务载体,租赁物为两艘 8.9 万载重吨级新造船,币种为人民币,单船融资金额不超过 3175.55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租赁期限不超过 12 年。该直租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实控人王炎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业务的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除此之外,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租金和费用、期限、利率、担保等由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协商确定。

上述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合同签署的进展公告。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控人王炎平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系关联交易,鉴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单方受益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1 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决议通过公司 2025 年计划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28.9948 亿元,在上述融资计划内,由本公司、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各类贷款或其他融资额度人民币 27.4948 亿元,商业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贴现或福费廷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以及与融资相关的抵押、质押、相互提供担保等事项。上述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实际发生时不再提请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决议通过公司 2025 年预计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9948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船舶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保证等(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上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额度内不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
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为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融资和
担保事项属于上述已审议通过议案的预计范围内的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国远智盈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RM 1806, 18/F, TAI YAU BUILDING 181 JOHNSTON ROAD WANCHAI HK

注册地址:RM 1806, 18/F, TAI YAU BUILDING 181 JOHNSTON ROAD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