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3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北交所同意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恢复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国航远洋[2024]001 号)及相关申请文件。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DG2025010001),
并于当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于 1 月 22 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首轮问询回复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公开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国航远洋及兴业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及相关修订稿。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并于 2025年 4 月 1 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报告数据均已更新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止审核情形消除。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查程序,并已获批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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