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2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炎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低碳智能船舶购置项目 102,300.00 4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104,300.00 46,000.00
调整后: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低碳智能船舶购置项目 114,000.00 4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116,000.00 46,000.00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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