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24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1]6号文《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国航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并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97008108。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00万股,于2022年12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
文名称:Fujian Guohang Ocean Shipping(Group)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号楼25
层(自贸试验区内),邮政编码:3500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40.7453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
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安全经营,规范运
作”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资本和经营机制的优势,努力拓展国内外市场,通过优化的经营手段和资源组合,谋求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并使公司发展成为国内经济效益一流的航运企业。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
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技术咨询服务;船舶、船用机电配套设备及船用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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