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141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1 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5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175.00 万元,扣除券
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326.57 万元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账户(账号为:141141220013002581870)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分行账户(账号为:8115501011400583885)人民币 2,504.55 万元,2023 年 8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账户(账号为:8115501011400583885)人民币 3,343.88 万元。另加上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对应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31.69 万元,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09.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770.59 万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由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464 号)和
2023 年 8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85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和交通银行太原并州路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使用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
1 141141220013002581870 使用中
育南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
2 8115501011400583885 本次注销
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账号:8115501011400583885)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募
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
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目录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