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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8:27:29 股吧网页版
开特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9《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
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
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八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北交所官网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十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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