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开特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开特股份基于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拟与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彤电子”)、武汉开特旭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旭投资”)、武汉开特旭彤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旭智能”)以及自然人阳然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市开特具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以旭彤电子在力传感器领域的技术积累、开特股份在生产制造和市场开拓方面的经验为基础,着力开发应用于机器人和汽车领域的六维力传感器、编码器、EMB(电子机械制动系统)等产品。合资公司的股东中开旭投资和开旭智能系为未来引进机器人和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优秀人才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 125 万元,持有 25%
股权;旭彤电子拟出资 100 万元,持有 20%股权;开旭投资拟出资 115 万元,持有
23%股权;开旭智能拟出资 110 万元,持有 22%股权;阳然拟出资 50 万元,持有
1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1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的 0.1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0.18%,故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开旭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元志;开旭智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玉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郑传发之子,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会董事共 7 人,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
况为 5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2 号西安软件园唐乐阁 F301 室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2 号西安软件园唐乐阁 F301 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刘明辉
实际控制人:相征
主营业务:高端智能传感器领域、嵌入式系统领域以及各类专用、通用测试领域内系列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注册资本:28,117,200 元
实缴资本:28,117,200 元
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旭彤电子的资产总额为 124,954,827.28 元,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1,043,738.62 元;2024 年度,旭彤电子的营业收入54,178,370.3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72,835.24 元。(前述财务数据业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武汉开特旭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道徐东大街与友谊大道交汇处西侧君临天下
A 地块 27 层 2 号-2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道徐东大街与友谊大道交汇处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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