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1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层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副总经理的分工,并将分工调整情况及时通报董事会成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权限如下:
(一)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二)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或协议,批准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支出;
(二)签署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专项授权事项所涉及的合同或协议;
(三)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上述事项。总经理应当在定期工作报告中汇报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可以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分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各项分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事项,并将会议结果汇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分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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