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832793 证券简称:同创伟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88 号未来中心 A 座 45A 层同创伟业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升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发行方案如下: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
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具体每期发行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 融资工具获准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本次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 票面利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的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资金用途: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等方式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或用 于置换一年以内以自有资金出资的基金出资或股权投资出资、或补充日常流动 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等。
(7)增信措施:公司可根据债务融资工具需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具 体安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情况具体确定。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尚需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在本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 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拟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 在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包括 但 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 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类型、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 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安排、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 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 债务融资工具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申报 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等的相关材料;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 议等);
(5)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使用 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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