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5-060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董事应当在任职时向公司报备其任职、职业经历及持有公司股票情况。上述报备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将最新资料向公司备案。
董事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其任命后2个交易日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
第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
第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更换。
第十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
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规则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离任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取决于事件发生时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形和条件下结束。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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