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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7:29:42 股吧网页版
梓橦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5-073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
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还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记录下列事项;独立董事
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 审议议案;

(四) 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应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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