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科诺尔”或“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22 年6 月30 日,纳科诺尔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邢
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纳科诺尔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纳科诺尔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等公告。
2022 年6 月30 日至2022 年7 月10 日,对拟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向全
体员工公示并征集意见,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拟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对公示情况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1)。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邢台
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2022 年8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7 月19 日,登记日为2022 年8 月19 日,向7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5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 元/股。
2023 年8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限售期解限售事宜。2023 年9 月21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3-165)。
2024 年8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限售期解限售事宜。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
2025 年3 月11 日、2025 年3 月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5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9,200 股
限制性股票。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6)。
2025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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