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5-112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7《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条件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以上规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六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及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权为: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负责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关注资金往来的规范性。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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