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纳科诺尔”、“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纳科诺尔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规则制度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查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
日常沟通、现场检查、访谈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主要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
5、现场核查情况 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
行核查并督导。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
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方面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 无 不适用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方面 无 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方面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方面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方面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无 不适用
9、对外投资方面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方面 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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