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的其
他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公司股东会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的,将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详细参与方式,股东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 股东会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
人或自然人。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决定如下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6、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一)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十二)审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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