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2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程指引(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
定执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 司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人员。 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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