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2327 证券简称:海颐软件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6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方正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乐锦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魏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志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增设 1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正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王乐锦女士、
公告编号:2025-034
魏俊先生、王志英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方正基,男,1978 年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继电保护业务经理、销售公司办事处主任、大区副经理、行业拓展部部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一次设备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乐锦,女,1962 年生,管理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魏俊,男,1968 年生,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工商学院财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工商学院经济法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国人民大学、美国莫海德州立大学、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财税金融法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政税收法。
王志英,男,1962 年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授。曾任职于能源部武汉高压研究所、广州供电局、广东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
公告编号:2025-034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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