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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7:58:54 股吧网页版
利通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2.1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定及《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对公司的贡献,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放。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三)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依据公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

(四)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管理与调整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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