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5-032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23 日,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全资子公司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碳素”)因经营发展需要,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额度为 800 万元(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流贷
字 2025 第 10363583 号),该 800 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同日与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最保字 2025 第 10363583-1 号)。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0 日,该议案已通过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注册地址: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注册资本:15,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5,0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政
主营业务:石墨制品加工销售。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1 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55,413,634.28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9,250,279.49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26,163,354.79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2.79%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22,152,437.3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利润总额:-895,691.8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591,106.25 元
审计情况: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6 月 23 日,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全资子公司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碳素”)因经营发展需要,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额度为 800 万元(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流贷
字 2025 第 10363583 号),该 800 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同日与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最保字 2025 第 10363583-1 号)。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以下简称“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欣鑫碳素因经营发展需要进行银行借款,公司通过担保方式对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其正常经营。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欣鑫碳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欣鑫碳素经营发展,同时公司对其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开源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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