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8 22:09:50 股吧网页版
因采购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涉案金额超5700万元!志晟信息与三河市公安局的诉讼达成和解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832171_0

  6月27日晚间,志晟信息(832171)发布公司与三河市公安局的诉讼最新进展。2025年6月27日,双方正式签署《和解协议书》。该案件原告为志晟信息,因与三河市公安局签订的采购合同引发纠纷。合同总金额为1.74亿元,但截至起诉日,被告仅支付1.36亿元,尚欠款项3830万元。此外,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运维服务费1888万元,但被告未支付。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是:志晟信息作为该案原告,2018年中标被告三河市公安局“三河市公安局警务大数据智能平台第一部分全新规划升级社会治安视频监控设备项目”,并于2018年12月20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价款159,532,573.4元。后明确主合同外被告应增付原告合同价款14,483,283元,即项目总款项为主合同价款159,532,573.4元加补充合同价款14,483,283元,共计174,015,856.4元。截至起诉日,被告仅支付原告款项135,718,549.4元,尚余38,297,307元仍未支付。

  2019年11月7日,该项目已完成整体验收,质保期自2019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6日。后,经双方合意:(1)原告无偿为被告延保至2023年8月14日;(2)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12月26日,原告仍按双方协议及招标文件要求履行运维义务,被告应与原告签署此期间运维服务协议并支付相关运维服务费。但因被告原因,经原告多次催告,该期间的运维服务协议迟迟未签订,被告亦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费用。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原告多次合理沟通、催要上述应收款项及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的运维服务费18,879,178.08元(因被告未与原告签署此期间运维服务协议,特以双方合意的年服务费13,781,800元为基数,暂估上述500日的运维服务费计算),但截至起诉日,上述相关款项被告仍未支付。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的诉讼受理通知。2025年6月24日,经被告积极沟通、协调并磋商,与原告达成初步和解意向。基于此,公司管理层经审慎评估,在考虑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申请书》已递交至三河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三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准予撤诉《民事裁定书》。

  2025年6月27日,原被告双方正式签署《和解协议书》。公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妥善处理并及时跟进协议执行及应收账款回款进程,正常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志晟信息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城市领域规划、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信息化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

  财报显示,志晟信息2024年营业收入为1.52亿元,同比上升0.5%;归母净利润自上年同期亏损7003万元变为亏损7613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上年同期亏损7246万元变为亏损6833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154万元,同比增长64.4%。

  2025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398万元,同比上升43.2%;归母净利润自上年同期亏损758万元变为亏损483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扣非归母净利润自上年同期亏损778万元变为亏损558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850万元,同比增长13.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