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7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部与内
部审计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独立的审计人员或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和业务指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工作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
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部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执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财务审计方面,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内控审计方面,对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
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七)合同审计:对公司工程建设合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等实行审查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违规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八)其他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工程竣工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进行离任审计;
(九)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公司(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