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75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有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外部董事:公司可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年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年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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