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舜宇精工”)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并有效执行规
则制度的情况 则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度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同时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检查情况 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
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2025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风险排查、委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外加工业务、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与武汉通诚达存在关 问题说明及措施
联方资金往来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问题说明及措施:
2025 年 1-6 月,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舜宇通达”)的少数股东武汉通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诚达”)发生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已偿还
序号
拆入
1 通诚达 308,799.21 2024/12/31 - 本期尚未偿还
截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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