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116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敏感报道、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各子分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负责做好向山西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 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办,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
理,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专业工具进行全网监测,形成常态化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工作组,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负责监控公司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
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董事办,由董事办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负责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
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信息报送至董事办,并协助董事办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子分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
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公司董事办设专人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