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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21:11:44 股吧网页版
科达自控: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094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
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山
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 子公司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出的质疑,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八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如有)、职工代表董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公司董
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十条 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母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六)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有)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承担母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章程,对母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母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
束后 1 个月内向母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母公司将提请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 应建立规范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和职员花名册及变
动情况及时向母公司备案。各子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母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十四条 子公司每年应当按子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应
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必须有到会股东代表、董事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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