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090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18 日,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付国军先生、伊茂森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制定<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宋建成、赵峰、王东升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付国军先生、伊茂森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制定<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及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无
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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